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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6/11 阅读:694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性质上却有不小的差别,平时我们经常能看到有关劳动纠纷的知识分享,相对来说,有关劳务纠纷的信息就少多了,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劳务纠纷,其实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在生活中都是常见的,那么我们就来整理一下劳动纠纷与劳务纠纷的区别所在,帮助大家对各种情况都有所认识。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而劳务纠纷则是基于劳务关系的纠纷,也就是说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的区别本质是因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如下的区别:

一、二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务关系是双方约定产生,而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动关系比劳务关系复杂得多,是一种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章程规定产生,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

二、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纠纷包括劳资关系产生的各种纠纷,主要适用《民法典》的各项内容,而劳动纠纷是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三、主体不同

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身份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自然人。

四、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比如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上,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严格遵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内容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平等协商确定。

五、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力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遵守内部规章制度情况有一定权力进行奖惩,订立内部规章制度的程序和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尽到对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规章制度有权和劳动合同一起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对彼此的权利义务产生约束。

六、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劳动关系中,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对劳动力的支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动力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调配组织。

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明白了劳务纠纷和劳动纠纷的区别了吧,因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不同,导致两种纠纷类型的解决方式不同,劳务纠纷不需要像劳动纠纷一样必须先经过仲裁,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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