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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要对证据的真实性严格审查
发布时间:2023/8/17 阅读:314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比对核实;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应进一步核实是否明显不真实。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虚假,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查明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进而作出错误的处罚决定。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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