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证监局11月25日对中信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经查,中信建投在保荐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且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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