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联合普法网 现在时间:2024/5/19 10:35:44
位置:首页 - 专家观点
民法典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及特征
发布时间:2022/9/19 阅读:523

       最高额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供担保财产,如不履行到期债务或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例:某屠宰场与养猪大户刘某每月要签订几个合同,屠宰场觉得合同太零乱,与刘某协商,干脆每半年签一个总合同,以屠宰场建筑物及所占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刘某同意双方签订总合同。由于到年底屠宰场与刘某的连续两个总合同未支付货款。刘某依据其对屠宰场应收款应为确定债权。刘某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抵押的建筑物及所占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优先受偿。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声明:本网旨在普法,以行政处罚、媒体报道、司法判决等公开信息,以及本网“询法留言”中部分案例、社会供稿(核实后)为普法依据以案释法,宣传法制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对内容中当事方不持任何立场。如有异议请联系:邮箱:fzyshlhpf@163.com
  服务:法律咨询可【询法留言】
关于我们 招聘公告 法律服务 顾问委员会 版权声明 询法留言 联系我们
联合普法官方公众号
业务指导:全国普法公益事业促进中心 主办:优法(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Copy Right © 2022-2024 联合普法网 京ICP备14049919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