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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普法网:商品返利,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三种方式
发布时间:2022/9/12 阅读:394

 


行为人首先设立公司,以“商品返利”的方式向群众吸收投资,集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投资人来店消费满一定数额的资金比如500元后,每个工作日收到消费金额1%的返现,100个工作日返还全额消费本金。
二是投资人向该公司认购一定金额的商品,如米、油、糖及保健品等,但是商品价格虚高,投资人仅需支付标价的一半进行认购,认购的商品由该公司代为销售,公司定期按固定金额返还投资人。
三是公司发行可以按月直接返利200元、170元、150元等多个档次投资产品,供投资人认购,按月返利息,到期付本金。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并没有引起一些投资人的警惕,直到公司无法兑付。

这只是消费返利涉嫌违法犯罪的方式之一,更多的消费返利涉嫌违法犯罪的方式,我们会持续进行分析分享!


法律专家: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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